6月25日21时10分许,灵武市西平路与灵白街交叉路口东西方向信号灯为黄灯,杨某某驾驶小轿车左转弯时与金某直行的电动车双双闯黄灯通行,最终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,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经调查,该事故中小轿车与电动车驾驶员经过路口时均未减速观察,而是双双闯黄灯,导致交通事故发生,交警最终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。
交警提醒:机动车行经路口,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。路口设有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,不要为了节省几秒时间抢“灯头”“灯尾”,这样的危险行为极易引发事故。(灵武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马春燕)